近日,呈贡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林地范围确认的排除妨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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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原告甲某、被告乙某均为某社区世代居住的居民,甲父和乙某曾共同在相邻的林地上种植树木,但甲父过世后甲某及甲母均未继续耕种,乙某则耕种至今。
案件分歧
甲某以其爷爷名下的林权证为凭证向我院提出排除妨害纠纷诉讼,认为乙某耕种的部分林地系其林权范围,要求乙某移除地上的树木70棵。
乙某则主张其家庭耕作的林地是沿续祖辈继承使用的,乙母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耕种,九十年代其与甲父相邻耕作时双方亦共同划分了界限,不同意返还。
原告甲某爷爷的林权证系2008年政府颁发,但仅有坐落、面积和大致的四至,林权证上的位置图不清晰,双方争议较大,如何认定林权证对应的土地范围存在较大难度。
于是承办法官方铮铮联系了当地街道、社区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了解到因年份原因,位置图不够精确,直接套图得不出具体范围且偏差较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由测绘人员现场勘查,结合档案资料、现在的卫星定位图,以划定林地界限。
最终,承办法官方铮铮与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双方当事人一同到了现场,顶着火辣的太阳,走着崎岖的山路,一排排的对图,一棵棵地数树,最终划定了甲某爷爷林地范围内乙某实际耕种的树木33棵。
案件难点解决,可以依法判决,但想到世代耕种传承下的邻里情,承办法官再一次联系双方,耐心聆听、用心说理,结合树木种植周期,最终达成了四个月后返还林地的调解方案,实现了原告的诉求,也保护了山林树木,最大程度降低了被告的损失,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呈贡法院有序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用一点一滴的行动,在司法为民之路上奋力前行,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道路上走出特色、走出精彩。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责编:黄璐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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